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凌海建安地产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组织召开了紫光裕景(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验收组和参建单位代表勘查了主体工程区、道路及附属设施区和绿化工程区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听取了监测、监理等单位对有关情况的介绍。
经参建各方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紫光裕景(二期)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建设期要求的6项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目标值,工程总体质量合格,试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得到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瑜/18104162823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23日
附件:1、紫光裕景(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2、紫光裕景(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3、紫光裕景(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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